
「8 湖」生態度假村的別墅
阿拉木圖的度假屋,提供舒適的鄉村度假體驗。「8 湖」生態度假村在阿拉木圖提供現代化的度假屋,設施齊全,適合家庭和企業住宿。別墅可容納 4 人,在自然環境中提供舒適和隱私。
- 阿拉木圖度假屋價格:
- 平日(週日至週五)– 每晚 60,000 堅戈起(含早餐)
- 週末和假日 – 每晚 75,000 堅戈起
別墅價格以兩人計算。
每增加一位客人需額外支付 15,000 堅戈(含早餐)。3 歲以下兒童免費入住(餐飲費用另計)
包含增值稅和早餐,按入住人數計算,但最多兩人。
21 歲以上方可入住別墅
綜合設施贈送:
住宿包含兩人免費進入海灘俱樂部或溫泉水療中心。12 歲以下兒童可免費進入虛擬實境世界。
阿拉木圖帶泳池的度假屋適合那些希望在阿拉木圖市郊舒適度假的人。清新的空氣、完善的基礎設施和自然環境為充實的度假創造了理想條件。
預訂及詳細資訊請致電:
+7 (727) 330 0990
取消預訂條款
客房服務(別墅內服務)訂單金額需達 10,000 堅戈。
取消預訂條款:任何預訂別墅數量變更或取消,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至電子郵件 booking@8ozer.kz
個人客戶的取消預訂費用取決於距離預定入住日期的時間:若在實際入住別墅日期前 24 小時取消預訂,取消費用為 1 晚住宿費用的 100%。
若在實際入住別墅日期前 48 小時取消,取消費用為 1 晚住宿費用的 50%。若在實際入住別墅日期前 3 天或更長時間取消,已支付金額將全額退還。如果預訂未經信用卡擔保(或未付款),預訂將在預訂後 2 小時內自動取消。
圖庫






1.1 本酒店入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適用於酒店內的住客。
1.2 酒店旨在為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提供臨時住宿。
1.3 酒店 24 小時營業。
1.4 本文件中使用的主要概念:
– 「酒店」:專門用於為入住酒店的人員提供臨時住宿的場所。
– 「客戶」:與酒店簽訂住宿協議並負責支付住宿費用的自然人或法人。
– 「住客」:打算入住和/或正在酒店住宿的自然人。
– 「訪客(非住客/親屬)」:非酒店住客,但有權在 09:00 至 22:00 期間進入酒店區域的人員。「住客」有義務在接待處登記「訪客」,並在「訪客」持有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的情況下填寫專用表格。
– 「價目表」:系統化的住宿服務和酒店附加服務清單,其中包含價格、房型簡要說明和所提供服務。
– 「預訂」:確保預留特定酒店房間的行為,確認在約定日期入住的權利。
2.1. 客戶收到酒店官方信函的書面預訂確認後,預訂方視為已確認。
2.2 預訂申請應包含以下資訊:
– 住客姓名;
– 住客入住和退房日期及時間;
– 所需房型和數量;
– 成人人數,兒童人數及其年齡;
– 住客所屬國家;
2.3. 若住客未能提供本規定第 2.3 條所列資訊,酒店保留拒絕確認住客(團體住客)預訂申請的權利。
2.4. 酒店僅在有所請求類別的空房時,方會向住客確認預訂申請。
2.5. 自酒店確認預訂申請並發送給住客之日起,確認申請中指定的房間將被視為已初步預訂。
2.6. 在預訂後 2 小時內,預付款到達酒店銀行帳戶或收銀台時,房間將被視為已保證預訂。
2.7. 若住客根據所開立的帳單支付酒店服務預付款,則視為保證預訂。
2.8. 酒店確認的保證預訂將為住客保留至住客入住日次日的 12:00。無論住客入住時間為何,第一晚住宿費用將全額收取。
2.9. 住客預訂酒店服務的任何其他情況均視為非保證預訂。酒店管理層保留在必要時取消非保證預訂的權利。預訂有效期至入住日 14:00,除非預訂申請中另有說明抵達時間。
2.10. 若未支付提前預訂款項,則不保證住宿。
3.1 住客入住時間為當地時間入住日 14:00 起,經雙方確認預訂。
3.2 結算時間為當地時間 12:00。
3.3 若實際提前入住時間為 07:00 至 14:00,住宿費用按每日房價的 50% 收取。若預訂別墅並提前入住未來日期,則根據現行費率收取全額每日費用。若在 07:00 前入住,則按每日房價的 100% 收取費用。
3.4 住客在 12:00 後退房視為延遲退房。延遲退房將收取每日費率的 100%。
3.5 酒店服務協議在住客退房日 12:00 終止。
3.6 入住時,住客需向酒店管理員出示酒店提供的房間確認函。
3.7 管理層僅在已付款期間內確保客戶在酒店住宿的可能性。希望延長住宿的客戶應在住宿期滿前至少 12 小時通知酒店管理員。如果房間已被其他人預訂,客戶可能會被安排到其他房間(如有)。
4.1. 住宿費用按酒店每日價格表收取。
4.2. 最終住宿費用在住客入住時結算。
4.3. 在我們的酒店,您可以現金或信用卡支付:
-MasterCard。
-Visa。
-Kaspi
4.4. 根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民法典》2002 年 1 月 1 日第 282 條,所有服務費用均以國家貨幣堅戈支付。非現金支付可以堅戈、美元、歐元或俄羅斯盧布進行。
5.1. 為確保酒店秩序和住客安全,酒店禁止以下行為:
– 未經管理層同意,在房間內停留超過指定時間;
– 未經授權自行退房,此為終止住宿協議的理由;
– 在自己不在時將非住客留在房間內;
– 將鑰匙和住客卡轉交給非住客;
– 在房間內存放笨重物品、易燃、易爆、有毒、麻醉性材料和物質;
– 在房間、大廳和走廊吸煙;- 使用未經酒店房間規定的加熱設備。
– 移動或搬出房間內的家具、床上用品;
– 在酒店區域內飲用酒精飲料;
– 在酒店大廳和走廊懸掛物品;
– 未經酒店管理層許可進入服務區、儲藏室和其他場所;
– 無人看管未成年兒童;
– 打擾鄰近房間住客的安寧;
– 在酒店內飼養寵物。
6.1. 酒店住客有權:
– 根據標準供應規範(家具、床上用品和其他設備)使用酒店房間;- 要求及時糾正住宿服務中的缺陷;
– 提前終止酒店服務協議,並向酒店管理層支付與已提供酒店服務成比例的金額。
6.2. 酒店管理層保留以下權利:
– 拒絕向引起疑慮或多次違反酒店規定的人員提供服務;
– 隨時將違反本規定要求的人員驅逐出酒店區域,且不退還已支付服務費用。
– 若住客違反住宿規定、未及時支付酒店服務費用、對酒店造成財產損失,酒店有權單方面終止酒店服務協議或拒絕延長住宿期限。
– 在發生煙霧、火災、水災以及住客違反住宿規定、公共秩序、家用電器使用規定的情況下,酒店管理層保留未經住客同意進入房間的權利。
6.3. 酒店住客有義務:
– 離開房間時關閉水龍頭、窗戶,關閉燈光、電視和電器;
– 遵守房間內的防火安全和電器使用規定。
– 避免對其他住客和綜合設施員工使用粗言穢語和侮辱性騷擾。
– 尊重酒店財產,包括租借給住客的設備。
– 不違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公共秩序。
– 應綜合設施管理層要求,立即停止非法行為,否則住客將由保安人員護送離場,其在酒店區域的停留將提前結束。
– 若酒店財產遺失、損壞或毀壞,應賠償損失。損失評估將根據酒店財產損壞價目表進行;
– 及時全額支付酒店提供的所有附加服務。
6.4. 酒店員工有義務:
– 為方便和安全起見,酒店員工有義務向住客簡要說明酒店主要規定、如何使用房間和房間設備,以及禁止飲酒和吸煙。
6.5. 酒店不對因住客違反綜合設施內規定的特殊和/或一般規定而對住客生命和/或健康造成的損害負責。
6.6. 酒店不對住客物品的保管負責,除非酒店管理層已將住客物品列入清單並負責保管。
6.7. 住客自行承擔因違反鄉村俱樂部內現行的特殊和/或一般規定而導致不利後果的風險。
6.8. 酒店管理層有權拒絕向住客提供服務,無需說明理由。
7.1. 如果您對綜合設施的運營、服務清單及其費用有任何疑問,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
電子郵件 – info@8ozer.kz
電話 – +7727330 09 90
7.2. 綜合設施為酒店住客提供 24 小時服務。
入住時間為 14:00,退房時間為當天 12:00。
標準別墅(最多可容納 4 位客人,價格以 2 位客人計算)
週日至週四 60,000 堅戈,包含增值稅和早餐(按入住人數計算,但最多兩人)
週五至週六及假日 75,000 堅戈,包含增值稅和早餐(按入住人數計算,但最多兩人)。
3 歲以上額外客人需加收費用:15,000 堅戈(包含增值稅和早餐)
3 歲以下兒童免費入住,餐飲費用另計
「八湖」公園度假村贈送:2 張成人海灘俱樂部或溫泉水療中心門票,客人可自行選擇(前提是「海灘俱樂部」開放)。每位 12 歲以下兒童可獲得虛擬實境世界門票。
若實際有空房,提前入住時間為 7:00,按費率的 50% 收取,包含增值稅和早餐(按入住人數計算,但最多兩人)。若預訂未來日期的提前入住房間,則收取全額每日費用。
延遲退房 – 根據現行費率收取全額費用。
費率適用於住客住宿至少一晚的情況。
任何預訂別墅數量變更或取消,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至電子郵件 booking@8ozer.kz
個人客戶的取消預訂費用取決於距離預定入住日期的時間:
· 若在實際入住別墅日期前 24 小時取消預訂,取消費用為 1 晚住宿費用的 100%。
· 若在實際入住別墅日期前 48 小時取消,取消費用為 1 晚住宿費用的 50%。
· 若在實際入住別墅日期前 3 天或更長時間取消,已支付金額將全額退還。
如果預訂未經信用卡擔保(或未付款),預訂將在預訂後 2 小時內自動取消。
聯絡方式
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州,塔爾加爾區,卡緬斯科耶高原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