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

客房可容納 3 人,房價按 2 人計算。

每位額外賓客需加收 15,000 堅戈(含早餐)。3 歲以下兒童免費入住(餐費另計)

平日(週日至週五):50,000 堅戈(含早餐) 

週末(週五至週日)及節假日:65,000 堅戈(含早餐) 

入住時間 14:00,退房時間次日 12:00

含增值稅及早餐(按入住人數計算,但不超過兩人)。

21 年起入住客房

度假村贈送:

兩人海灘俱樂部或溫泉 SPA 體驗。

每位 12 歲以下兒童可體驗虛擬實境世界。

如需預訂,請致電 8(727)3300990

取消預訂條款

客房服務(小木屋內服務)訂單金額需達 10,000 堅戈起。
取消預訂條款:需以書面形式將任何變更或取消已預訂小木屋的數量通知至電子郵件 booking@8ozer.kz
個人客戶取消預訂的費用取決於距離預定入住日期的取消時間:如在實際入住日期前 24 小時內取消預訂,取消費用為 1 晚住宿費用的 100%。

如在實際入住日期前 48 小時內取消預訂,取消費用為 1 晚住宿費用的 50%。如在實際入住日期前 3 天或更早取消預訂,已支付金額將 100% 退還。如果預訂未以銀行卡擔保(或未完成付款),預訂將在預訂後 2 小時內自動取消。

圖庫

1.1 本酒店入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適用於在酒店內的所有人士(住客)。
1.2 酒店供哈薩克共和國公民及外籍人士臨時入住。
1.3 酒店營業時間 – 24 小時。
1.4 本文件使用的基本概念:
– 「酒店」- 供臨時入住人士使用的專用場所。
– 「客戶」- 與酒店簽訂住宿合約並負責支付住宿費用的自然人或法人。
– 「賓客」- 預計入住和/或正在酒店入住的自然人。
-「訪客(外來/親屬人士)」– 非酒店住客,但有權在 09:00 至 22:00 期間停留在酒店區域內的人士。「賓客」必須在前台登記「訪客」並填寫專用表格,「訪客」必須持有有效證件(身分證、護照)。
– 「價目表」– 酒店住宿及附加服務的系統化清單,包含價格、客房類型簡介及提供的服務。
– 「預訂」– 確保預留特定酒店客房的行為,確認在約定日期入住的權利。

2.1. 客戶收到酒店正式信箋上的書面預訂確認後,客房預訂即視為確認。
2.2 預訂申請應包含以下資訊:
– 賓客姓名;
– 賓客入住及退房日期和時間;
– 所需客房類型及數量;
– 成人人數;- 兒童人數及年齡;
– 賓客國籍;
2.3. 如賓客未提供本規定第 2.3 條所列資訊,酒店保留拒絕賓客(團體賓客)預訂申請確認的權利。
2.4. 酒店僅在有所需類別的空房時才向賓客確認預訂申請。
2.5. 自酒店確認預訂申請並發送給賓客之時起,確認申請中所列客房即視為預先預訂。
2.6. 在預訂後 2 小時內,預付款項匯入酒店帳戶或收銀台時,客房即視為已確保預訂。
2.7. 賓客根據開立的帳單支付酒店服務預付款後,即視為確保預訂。
2.8. 酒店確認的確保預訂客房將為賓客保留至入住日次日 12:00。無論賓客入住時間如何,首晚住宿費用將全額收取。
2.9. 賓客預訂酒店服務的任何其他情況均視為非確保預訂。酒店管理層保留在必要時取消非確保預訂的權利。預訂有效期至入住日 14:00 結束,除非預訂申請中註明其他抵達時間。
2.10. 如未支付提前預訂費用,不保證入住。

3.1 賓客入住時間為雙方約定確認預訂的入住日當地時間 14:00 起。
3.2 結算時間 – 當地時間 12:00。
3.3 實際提早入住時間為 07:00 至 14:00,需支付客房每日房價的 50%。如預訂未來日期的小木屋並提早入住,需根據現行房價支付全額每日費用。07:00 前入住需支付客房每日房價的 100%。
3.4 賓客在 12:00 後退房視為延遲退房。延遲退房將收取每日房價的 100%。
3.5 酒店服務合約於賓客退房日 12:00 終止。
3.6 入住時,賓客需向酒店管理員出示酒店提供的客房確認。
3.7 管理層僅在已付費期間內為客戶提供酒店住宿。希望延長住宿的客戶應在住宿期結束前至少 12 小時通知酒店管理員。如客房已被其他人預訂,可為客戶提供其他客房(如有空房)。

4.1. 住宿費用按酒店日計算,依據酒店價目表收費。
4.2. 賓客入住時進行住宿費用最終結算。
4.3. 在我們的酒店,你可以使用現金或信用卡付款:
-MasterCard。
-Visa。
-Kaspi
4.4. 根據 2002 年 1 月 1 日哈薩克共和國民法典第 282 條,所有服務費用均以本國貨幣堅戈支付。非現金付款可使用堅戈、美元、歐元或俄羅斯盧布。

5.1. 為確保酒店秩序和賓客安全,酒店禁止:
-未經管理層同意在客房內停留超過規定時間;
– 擅自退房,將作為終止住宿合約的依據;
– 在不在場時讓外來人士留在客房內;
– 將鑰匙和賓客卡交給外來人士;
– 在客房內存放大型物品、易燃、爆炸性、有毒、麻醉性材料和物質;
– 在客房、大廳和酒店走廊內吸菸;- 使用加熱設備(如客房內未配備)。
– 移動、搬出客房內的家具、床上用品;
– 在酒店區域內飲用酒精飲料;
-在大廳和酒店走廊內晾曬衣物;
– 未經酒店管理層許可進入辦公室、儲藏室及其他房間;
– 讓未成年兒童無人看管;
– 干擾鄰近客房住客的安寧;
– 在酒店內飼養寵物。

6.1. 入住酒店的人士有權:
– 根據標準配備規範使用酒店客房(家具、床上用品及其他設備);- 要求及時解決住宿服務中的不足之處;
– 提前終止酒店服務合約,向酒店管理層支付與已提供酒店服務相應的金額。
6.2. 酒店管理層保留以下權利:
– 拒絕向引起懷疑或多次違反酒店規定的人士提供服務;
– 隨時將違反本規定要求的公民驅逐出酒店區域,且不退還已支付服務的款項。
– 如賓客違反入住程序、未及時支付酒店服務費用、對酒店造成物質損失,酒店有權單方面終止酒店服務合約或拒絕延長住宿期限。
– 在發生煙霧、火災、水浸情況下,以及賓客違反入住規定、公共秩序、家用電器使用規定的情況下,酒店管理層保留未經賓客同意進入客房的權利。
6.3. 入住酒店的人士必須:
– 離開客房時關閉水龍頭、窗戶、關燈、關閉電視和電器設備;
– 遵守客房內的消防安全規定和電器使用規定。
– 避免使用粗俗語言和冒犯其他賓客及度假村員工。
– 尊重酒店財產,包括提供給賓客臨時使用的租賃設備。
– 不違反哈薩克共和國現行法律規定和保護的公共秩序。
– 應度假村管理層首次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否則賓客將由保安人員護送離開,其在酒店區域內的停留將提前結束。
– 如遺失、損壞或毀壞酒店財產,需賠償損失。損失評估依據酒店財產損壞價目表;
– 及時全額支付酒店提供的所有附加服務費用。
6.4. 酒店員工必須:
– 為方便和保障客戶安全,酒店員工必須向賓客簡要說明酒店的基本規定、如何使用客房、客房設備、禁止飲用酒精飲料和禁止吸菸。
6.5. 如因賓客違反度假村區域內的特殊和/或一般規定而對賓客的生命和/或健康造成損害,酒店不對賓客承擔責任。
6.6. 酒店不對賓客物品的保管負責,除非酒店管理層以簽收方式接受賓客物品進行責任保管。
6.7. 賓客因違反郊區俱樂部區域內的特殊和/或一般規定而引起的不利後果風險由賓客自行承擔。
6.8. 酒店管理層有權拒絕為賓客提供服務,無需說明理由。

7.1. 如你對度假村的運作、服務清單及費用有任何疑問,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
電子郵件 – info@8ozer.kz
電話 – +7727330 09 90
7.2. 度假村為入住酒店的賓客提供 24 小時服務。

入住時間 14:00,退房時間 12:00。
標準客房(最多可入住 2 位成人和 1 位 3 歲以下兒童。)
50,000 堅戈 週日至週四,含增值稅及早餐(按入住人數計算,但不超過兩人)
65,000 堅戈 週五至週六及節假日,含增值稅及早餐(按入住人數計算,但不超過兩人)。
3 歲以上額外賓客加收:15,000 堅戈(含增值稅及早餐)
1 位 3 歲以下兒童免費入住,餐費另計
Park Resort「Восемь Озер」贈送:2 張成人海灘俱樂部或溫泉 SPA 門票,由賓客選擇(前提是「海灘俱樂部」營業)。每位 12 歲以下兒童可獲虛擬實境世界門票。
如實際有空房,07:00 起提早入住,收費為房價的 50%,含增值稅及早餐(按入住人數計算,但不超過兩人)。如預訂未來日期的客房並提早入住,需支付全額每日費用。

延遲退房 – 根據現行房價支付全額費用。
房價適用於賓客入住至少一天。

需以書面形式將任何變更或取消已預訂小木屋的數量通知至電子郵件 booking@8ozer.kz
個人客戶取消預訂的費用取決於距離預定入住日期的取消時間:
· 如在實際入住日期前 24 小時內取消預訂,取消費用為 1 晚住宿費用的 100%。
· 如在實際入住日期前 48 小時內取消預訂,取消費用為 1 晚住宿費用的 50%。
· 如在實際入住日期前 3 天或更早取消預訂,已支付金額將 100% 退還。
如果預訂未以銀行卡擔保(或未完成付款),預訂將在預訂後 2 小時內自動取消。

聯絡方式

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州,塔爾加爾區,卡緬斯科耶高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