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拉木圖冬夏皆宜的溫泉 SPA 泳池
歡迎來到我們的專業 SPA 沙龍,你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或偏好找到任何類型的療程!
八湖 SPA 中心提供全年舒適的休閒體驗。阿拉木圖的加熱冬季泳池為戶外游泳創造了理想條件,溫泉區和健康療程有助於恢復體力和放鬆身心。配備 SPA 和加熱泳池的休閒基地讓你在遠離城市喧囂的地方享受舒適氛圍。
營業時間
每日
11:00 至 23:00
入場費用
平日(週一至週五)
成人:10,000 坦吉
兒童:6,000 坦吉
入場費用
週末(週六至週日)及
國定假日
成人:12,000 坦吉
兒童:8,000 坦吉
SPA 中心服務
- 加熱室外泳池,冬季也能舒適游泳。
- 桑拿和土耳其浴,帶來深度放鬆和身體淨化效果。
- 水療按摩池,促進血液循環並緩解緊張。
- 放鬆和治療性按摩,有助於恢復體力。
- 臉部和身體 SPA 護理,包括磨砂、面膜和裹敷。
阿拉木圖冬季泳池休閒區
八湖區域內配備加熱泳池的休閒基地結合了舒適與自然和諧。加熱室外泳池和舒適的休閒區讓你即使在冬季也能享受新鮮空氣。中心內設有 hotel spa resort,提供多樣化的放鬆和恢復療程。
八湖休閒的優勢
- 冬季戶外游泳的加熱泳池。
- 提供專業療程的健康 SPA 中心。
- 舒適的休閒區和放鬆的舒適環境。
- 專業的按摩和身體護理師。
- 風景如畫的自然環境和清新空氣,營造寧靜氛圍。
八湖 SPA 中心是全面休閒和恢復的場所。加熱泳池和專業 SPA 療程為全年的舒適和放鬆創造條件。
1.1. 「八湖」鄉村俱樂部為你提供在我們中心區域內休閒的新方向——溫泉 SPA。
在造訪我們的溫泉 SPA 之前,你應仔細閱讀溫泉 SPA 中設立的一系列規範和規則,遵守這些規定是造訪溫泉 SPA 的必要條件。
1.2. 我們通知你,溫泉 SPA 區域內設有視訊監控系統。
1.3. 我們通知你,本規則是根據哈薩克共和國現行法律制定的,其內容補充了《哈薩克共和國行政違法法典》第 25 章的規範。
2.1. 造訪溫泉 SPA 的權利授予已支付服務費用並獲得專用電子手環的人士。電子手環是進入溫泉 SPA 區域使用泳池、桑拿(浴室)服務的入場券,也是個人儲物櫃的鑰匙。
電子手環是溫泉 SPA 的財產,離開溫泉 SPA 區域時(在通過旋轉門之前)必須歸還給溫泉 SPA 管理處。
溫泉 SPA 服務費用接受現金和非現金支付,以哈薩克共和國貨幣——坦吉支付。付款後,收銀員會向賓客提供收銀機收據。
賓客簽署由溫泉 SPA 管理處批准的文件,上半部分由賓客保留,下半部分由溫泉 SPA 管理處保留。
賓客從購買門票並進入溫泉 SPA 區域的那一刻起,自動同意遵守溫泉 SPA 的造訪規則和條件,並對違反既定規則和哈薩克共和國現行法律承擔全部責任。
2.2. 賓客對進入溫泉 SPA 時獲得的電子手環的保管負責,並應根據溫泉 SPA 管理處的任何要求出示。如果手環遺失,賓客必須支付遺失手環的費用。
2.3. 3 歲以下兒童不提供手環,因為兒童只能在成人陪同下造訪溫泉 SPA。
2.4. 在溫泉 SPA 的停留時間從使用電子手環通過旋轉門的那一刻開始,直到在接待櫃檯歸還手環或根據批准的溫泉 SPA 營業時間結束營業日為止。
2.5. 離開溫泉 SPA 後,賓客只能通過根據批准的費率重新付款來再次造訪溫泉 SPA 區域。
2.6. 賓客只能在溫泉 SPA 管理處批准的營業時間內停留在溫泉 SPA 區域。
3.1. 為了維護溫泉 SPA 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管理處拒絕以下人士進入溫泉 SPA 區域:
3.1.1. 攜帶冷兵器和槍械的人士(包括攜帶瓦斯、神經麻痺、創傷性、氣動、爆炸性武器、電擊器、噴霧罐等);
3.1.2. 攜帶有毒和/或劇毒物質和氣體的人士;
3.1.3. 攜帶麻醉品和有毒物質的人士;
3.1.4. 行為明顯表現出酒精、麻醉品或其他類型中毒跡象的人士,以及明顯表現出攻擊性和/或不當行為的人士;
3.1.5. 有明顯傳染病跡象、穿著骯髒和專業工作服的人士,以及外表和行為違反哈薩克共和國境內普遍接受的道德、倫理和禮儀規範的人士;
3.1.6. 攜帶寵物的人士;
3.1.7. 在 SPA 中心停車區飲用酒精飲料的人士;
3.1.8. 試圖將酒精和低酒精飲料帶入溫泉 SPA 區域的人士;
3.1.9. 未滿 18 歲且無法定代表人陪同的未成年人。
3.2. 溫泉 SPA 管理處強烈建議賓客在造訪溫泉 SPA 時穿著以下服裝:
– 女性應穿著合成材質泳衣,
– 男性應穿著合成材質泳褲。
不允許使用棉質泳衣。
長髮賓客應整齊地將頭髮束起。
3.3. 為了保持個人衛生,賓客必須使用橡膠底的專用鞋類(拖鞋、游泳鞋、涼鞋)在溫泉 SPA 內移動。禁止在溫泉 SPA 區域內不穿專用鞋類/赤腳。
3.4. 為了確保個人安全,不允許穿著帶有腰帶、鉚釘、扣環、金屬裝飾、珠寶首飾等的泳衣使用溫泉 SPA 泳池。
如果違反本規則條款,賓客可能會被拒絕造訪溫泉 SPA。
3.5. 禁止在溫泉 SPA 區域內進行商業目的的照片和錄影拍攝。只有溫泉 SPA 擁有發布在溫泉 SPA 拍攝的照片材料和播放影片的專有權。
3.6. 賓客必須遵守溫泉 SPA 員工關於確保安全、維護區域內秩序和清潔的要求。
3.7. 嚴格禁止 6 歲以下兒童在超過 +35°C 的溫泉水中游泳。
3.8. 允許 6 歲至 12 歲兒童在溫泉水中游泳,但不得超過 10 分鐘。
3.9. 成人在溫泉水中停留時間不應超過 20 分鐘。
3.10. 兒童在 SPA 中心區域內停留期間的責任由陪同的成人承擔。
3.11. 兒童造訪溫泉 SPA 時,其健康狀況、行為以及兒童遵守本規則的責任由父母或陪同兒童的其他人士承擔。
3.12. 禁止患有腫瘤、心血管和精神神經疾病、脊椎和運動系統疾病以及其他醫療禁忌症的賓客使用溫泉 SPA 服務。
不建議皮膚敏感的人士造訪溫泉 SPA。嚴格禁止有開放性傷口、傳染性、皮膚和其他類型皮膚疾病的人士造訪溫泉 SPA。
3.13. 違反溫泉 SPA 區域內既定建議、禁止和限制的賓客,對其健康和其他賓客健康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與賠償第三方因其造成的損害相關的所有風險。
3.14. 孕婦在造訪溫泉 SPA 之前應諮詢醫生,並且只有在專家給出肯定結論的情況下才能造訪桑拿。
3.15. 健康責任以及隱瞞造訪溫泉 SPA 禁忌症的責任完全由賓客承擔。
3.16. 只允許在溫泉 SPA 區域內專門指定的地點飲用酒精飲料。
3.17. 禁止從泳池邊緣跳水和潛水、將彼此按在水下、大喊大叫、使用雜技跳躍、在水下憋氣。
3.18. 禁止在溫泉 SPA 區域內快速行走和奔跑,以避免跌倒和受傷。
3.19. 禁止患有心血管系統疾病和腦血管疾病的賓客突然進入泳池水中。
3.20. 禁止在泳池游泳時咀嚼口香糖,因為這對你的健康非常危險。
3.21. 禁止在溫泉 SPA 區域和泳池內無人看管兒童。管理處對無人看管的兒童不承擔責任。
3.22. 禁止在溫泉 SPA 游泳前和游泳期間使用防曬霜和曬黑油。
3.23. 嚴格禁止在溫泉 SPA 區域內吸菸。
3.24. 禁止進入溫泉 SPA 的任何技術和服務房間,以及自行調節任何工程技術設備。進入此類房間的賓客對該區域發生的故障和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3.25. 中心管理處對中心區域內的天氣狀況不承擔責任。每位賓客應通過電視、廣播、網路和/或其他資訊來源自行獲取天氣預報資訊。如果天氣狀況發生變化,溫泉 SPA 購買的門票費用不予退還。
4.1. 通過旋轉門後,賓客應前往更衣室,將外套放在個人儲物櫃中,換上涼鞋和/或拖鞋(橡膠底),將物品放入儲物櫃並鎖上。
4.2. 溫泉 SPA 管理處對鎖閉儲物櫃中的物品保管不承擔責任,對留在開放儲物櫃、更衣室區域、淋浴間和溫泉 SPA 廁所中的物品也不承擔責任。
4.3. 如果手環遺失,賓客應立即通知溫泉 SPA 管理處。在這種情況下,儲物櫃由溫泉 SPA 管理處在賓客在場的情況下打開。賓客需為遺失手環支付規定的罰款。
4.4. 在造訪溫泉 SPA 區域之前,賓客必須使用個人衛生清潔用品淋浴。不允許在淋浴間使用任何玻璃製品(餐具、玻璃容器中的清潔和化妝品等),以避免割傷。
5.1. 賓客必須遵守指定的安全措施,並遵循教練以及溫泉 SPA 其他員工的指示。
5.2. 溫泉 SPA 設備必須由賓客嚴格按照其用途使用。
5.3. 溫泉 SPA 管理處對賓客因不遵守或不當遵守使用溫泉 SPA 服務時的安全規則以及忽視教練指示而造成的傷害和損害不承擔責任。
6.1. 溫泉 SPA 對因賓客違反溫泉 SPA 區域內既定規則而對賓客的生命和/或健康造成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6.2. 溫泉 SPA 對賓客物品的保管不承擔責任,除非溫泉 SPA 管理處以簽名方式接受賓客物品進行負責保管的情況。
6.3. 賓客自行承擔因違反溫泉 SPA 區域內現行規則、建議和禁止事項而引起的不利後果的風險。
6.4. 溫泉 SPA 管理處有權在不說明理由的情況下拒絕為賓客提供服務。
其他服務費用:
· 毛巾 – 1,000 坦吉/條
· 成人浴袍 – 3,000 坦吉/件
· 兒童浴袍 – 1,500 坦吉/件
菜單


聯絡方式
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州,塔爾加爾區,卡緬斯科耶高原村

